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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意见
2016年09月20日 10:26      浏览:

   中共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文件

杭职院组〔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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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工作意见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单位。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深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党的基层组织来传导、动员和实现党员个体的学习教育,使党支部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健全、活动经常、制度完善、作用明显的坚强战斗堡垒,根据《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发挥基层党支部主体作用的指导意见》(杭组〔201614号)文件要求,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细落小落实,牢固树立“落实到支部、落实靠支部”的理念,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就充分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聚焦作用发挥,科学优化党支部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开展党支部活动、有利于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的原则,以落实教书育人根本任务、以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以更好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和师生为目标,坚持党支部建在专业上,调整完善党支部的设置。要合理控制党支部规模,一般不超过30人,党支部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有效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

二、强化政治属性,抓实党支部经常性工作。突出党支部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在融入经常、融入日常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支部要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召开一次党小组会,开展一次党员固定日活动,按规定收缴党员党费,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等日常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开展一次党员先锋指数考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党课,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每年按照上级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做好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党支部每年与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一次,每年春节、“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党支部经常性工作”见附件)。

三、突出能力素质,选优训强党支部委员队伍。加强以党支部书记为重点的支委会班子建设,注重选拔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廉洁奉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党员担任党支部委员,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党员专业负责人应担任本专业党支部书记。分层分级对党支部委员进行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

四、践行“四讲四有”,深化推进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三会一课”、固定活动日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牢固树立“落实到支部、落实靠支部”的理念,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化拓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严格执行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党性原则丧失、大局意识缺乏、组织纪律散漫、工作消极懈怠等党员管理“十条红线”,严肃及时、稳妥慎重、规范有序地抓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引导党员认真践行“讲政治、有信念”标准,做到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政治合格;引导党员认真践行“讲规矩、有纪律”标准,做到心存敬畏、知是知非、守纪合格;引导党员认真践行“讲道德、有品行”标准,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品德合格;引导党员认真践行“讲奉献、有作为”标准,做到干净干事、敢于担当、履责合格。

五、围绕高效运转,加大党支部保障力度。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加大对党支部的支持力度,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强化经费保障,通过党建工作经费补助、党费返还、党建项目奖励等形式,解决党支部日常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和党员活动经费要向党支部倾斜,主要用于支部活动、培训党员和购买学习资料等。加强党组织阵地建设,做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

六、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参加党支部活动。二级党组织要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例会,每年开展一次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派员参加党支部的重要活动,加强经常性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推广先进典型,研究解决问题,努力实现每个党支部自我运转、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附件:党支部经常性工作

 

 

党委组织部 

                           2016912

 

 

 

附件

党支部经常性工作

 

1、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每半年听取一次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按期进行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讨论决定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2、召开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研究党员发展、党员评议和不合格党员处置,推荐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3、召开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党课教育。每半年至少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纯洁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5、开展党员固定日活动。每月15日开展一次,学习传达上级精神、通报有关重大事项、开展党员党性锻炼、征求党员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等。

6、发展党员。每年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做好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讨论发展新党员,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

7、做好党费收缴。按照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每月按时足额收缴党员党费,上交上级党组织。

8、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建立健全党员信息库,按规定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做好流动党员登记,保证每一名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

9、抓好党员先锋指数管理。对党员在政治意识和“党员形象八条”等方面的带头示范行为,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年底开展总体评价,促使党员增强主体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0、开展创先争优。推行党员承诺践诺、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做法,积极参与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开展争创五星级党支部等多种形式的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党员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立足岗位做出贡献。

11、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与党员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做到党员政治生日必谈、工作变动必谈、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必谈等五个必谈,及时沟通思想,发现问题,增进团结,推动工作。

12、开展走访慰问。每年春节、七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问题。

13、召开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开展党员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每年对党员进行总体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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