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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院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交纳“特殊党费”的通知
2008年09月04日 00:00      浏览:

 

 

关于全院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交纳“特殊党费”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抗震救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中央组织部18日发出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在党委领导下,动员组织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迅速投入抗震救灾工作,采取各种形式,把支援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第一位的重要任务,同心同德、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渡难关,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胜利。
    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全院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交纳一次“特殊党费”的形式支援灾区(非党员领导干部,要求再次募捐)。具体事宜如下:
    一、交纳的方式
    学院将于2008年5月22日下午3点30分在行政楼二楼报告厅举行一次“情系汶川  祈福生命—杭职院抗震募捐活动 ”,请全院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参加此项活动时交纳“特殊党费”。
   二、具体要求
    1、请各党总支组织好本总支所属范围内的人员积极参与交纳“特殊党费”的活动。并于21日下午四点前,到组织部领取活动入场券。
    2、请各党员领导干部在交纳“特殊党费”时,用杭职院自制的中号信封,并在信封上注明姓名与金额。
 
 
党委组织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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