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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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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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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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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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变化的时间、原因,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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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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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证件的名称、号码、发证机关、有效期、组织保管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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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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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出国(境)事由,前往的国家或地区,出入境起止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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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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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子女及其配偶的姓名、国籍或地区、服务处所及职务、婚姻登记地、登记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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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其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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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配偶、子女定居的国家或地区、定居起始时间、目前职业以及加入外国国籍或持有绿卡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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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指同财共居的子女、下同)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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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企业名称、开办时间、所在国家或地区、经营主业、出资方式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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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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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人员指企业或分支机构、代办机构的董事、监事、正副经理(厂长)、正副代表(代理)、财务负责人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包括任职机构名称、注册国家或地区、经营主业、所任职位及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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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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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被查处的时间、原因、查处机关、处理结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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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人认为应该报告或者根据有关规定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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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事项发生的时间、经过、结果、涉及人员、财务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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