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院首页  部门首页  干部工作  党建园地  党校工作  规章制度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党建结合点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党建结合点 > 正文
 
关于实施我校基层党组织“党建双强”工程的通知
2019年06月18日 16:20      浏览:

关于实施我校基层党组织“党建双强”工程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党员对标争先、比学赶超、担当作为,根据杭州市《关于实施“党建双强”工程的通知》(杭组通〔201915号)文件精神,将在全校范围内实施“党建双强”工程(即深化“最强党支部”建设、加强“最强领头雁”培育),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各基层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

二、基本条件

1.“最强党支部”。带头模范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围绕“支部班子强、运行机制强、组织生活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目标,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三个一”活动、“党建+高职名校等党建特色创新项目,以组织建设为引领推进业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强有力、事迹显著,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

   2.“最强领头雁”。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带头践行“四种人”标准,政治坚定、能力过硬、履职敬业、作风优良、党员(群众)信赖,作为专业(业务)带头人,在工作中能够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表率带动作用。在担任党支部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基层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综合性先进荣誉。

三、评选办法

对照创建的基本条件,各基层党组织申报“党建双强”创建月度之星。校党委组织评审组,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出学校“党建双强”创建月度之星,并公布评选结果。从二季度开始,校党委将好中选优,从月度之星中评选季度之星(按照党支部数5%10%的比例),并推荐申报市级“党建双强”创建季度之星。从季度之星中评选年度之星,并推荐申报市级“党建双强”创建年度之星。评选结果作为年度党支部星级评定、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各类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四、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

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全市实施“党建双强”工程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创建标准、方法步骤和具体举措,动员部署工作于6月中旬前完成。

2.全面争创阶段

 (1)开展对标检视。各二级党组织对标《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完善党支部工作标准,着力加强党支部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基本能力建设。结合“最强党支部”创建和“最强领头雁”培育工作,由各二级党组织进行自查,查短板攻弱项抓整改,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党支部活动内容和方式。

2)组织赛场赛马。围绕“高职名校”、党政工作要点及学校阶段性重点任务,常态化组织党支部开展“打擂比武”,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主题”,通过建设工作引导党员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发力。

3)定期开展评选。对照创建的基本条件,按照规定比例评选学校“党建双强”创建月度之星、季度之星及年度之星。

3.表彰宣传

在年底,全校最终评选4个“最强党支部”和若干个“最强领头雁”,并进行表彰宣传。

五、有关要求

1.实施“党建双强”工程创建活动是我校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服务大局聚焦中心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普遍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和“最强领头雁”培育,努力把助力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检验党建工作的具体成效,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把宣传报道工作贯穿活动始终,大力宣传好先进典型的好经验、好故事,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身边教材,切实把创建的过程变成宣传激励先进、促进学优看齐的过程。

2.请各二级党组织做好“最强党支部”月度之星与“最强领头雁”月度之星的组织申报工作,于每月28日前将推荐和审批表报党委组织部。

附件:

1.“最强党支部”月度之星推荐和审批表

2.“最强领头雁”月度之星推荐和审批表

 

 

                           党委组织部 

                          2019618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人民网 | 新华网 | 浙江组工网 | 杭州党建

地址:中国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   邮编:310018 
E-mail:zzb@hzvtc.edu.cn   电话:56700010  传真:56700012